比如,对大于300平方米以上的宅基地 ,不鼓励执行有偿使用政策,建议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收回 。在多年未审批宅基地的语境下,有些农村家庭几代人住在一起,这种情况下超过300平方米直接收回 ,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。
农户只有1个子女的,认定为一户;农户有2个以上子女,但只有一个儿子的 ,认定为一户;农户有2个儿子,父母随其中一个儿子居住的,认定为一户 ,其他儿子年满18周岁后可认定为一户。一户村民虽然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宅基地,但面积总和未超过167㎡的,认定为一宅。
超出面积101-200平方米部分:按每年10元/平方米计费 。超出面积201-300平方米部分:按每年20元/平方米计费。对于大于300平方米以上的宅基地 ,不鼓励执行有偿使用政策,建议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收回。
特殊情况:对大于300平方米以上的宅基地,不鼓励执行有偿使用政策 ,建议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收回 。举例:若房子面积为300平方米,超出标准面积为133平方米,则每年需交1330元给村委。收费使用范围按照“取之于民 、用之于民”的原则,收费主要用于村庄改造、基础设施建设、宅基地退出补偿等。
核心管理原则一户一宅 ,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,1982年后批准的每户≤173平方米,1982年前老宅基地≤267平方米;严禁占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,占耕地要村集体或乡镇统筹开垦补充;仅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,城镇居民、退休干部不得购买农房或占地建房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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